湖北 刘永波
同志们:
大家好!
先请大家看一看这张照片:一面是火光冲天的大楼,一面是如潮涌动的人群。这不是发生在90年前五四运动时期火烧赵家楼的场面,而是2008年震惊全国的瓮安事件。瓮安事件虽然已经过去一段时间了,它却留给我们太多的教训与反思。其中非常重要的一点就是,当干部坚决不能“不作为”,更不能“胡作为”,一定要“有所作为”,并且要“好好作为”。引用一位网友的话说,“当官就要当出个官样儿来”。
然而,现实生活中,总有那么一些干部,说话、做事完全没有半点官样儿。就拿瓮安事件来说,事发当晚,当溺水女生家人报案之后,闻讯赶来的警察拿着手电筒在河面上晃悠了两下,就放弃了努力,竟然轻巧地说,“夜太黑,明天再说”。当尸体被好心的群众捞起,已经天色泛白,溺水女生的父亲赶到派出所,希望警察去一下现场,得到的答复还是“白天再说”。一面是人命关天,一面几乎是视而不见。可见,正是当地警察的“不作为”酝酿了群众最初的不满情绪,也正是接下来相关干部随意动用警力的一系列“胡作为”,加剧了群众的不满情绪,导致当地干群关系、警民关系进一步紧张、恶化、冲突,最终升级为恶性事件。
还有云南孟连的胶农事件、沈大高速公路24天的“晾尸”事件、轰动全国的重庆“虹桥垮塌事件”等等诸如此类的事件,无一例外地折射出当前干部群落里出现的一种不太正常的行为倾向,一种不应有的“官样”,即面对问题要么“不作为”,体现出一种“懒政”;要么“胡作为”,体现出一种“庸政”。
涉及这些事的“为官者”为什么会这样呢?难到他们傻吗?难道他们笨吗?不!他们聪明着呢!他们的聪明就在于:只管自己的粑粑圆!他们奉行的是“洗盘子越多,摔破盘子几率越高”的消极哲学,崇尚唯唯诺诺、平平庸庸的家奴作风。他们不求有功,但求无过,只要有个“旱涝保收”的零风险,“岁岁平安”的大结局,当个四平八稳的“太平官”。他们不学习、不研究,不开拓、不创新,不思进取,做一天和尚撞一天钟,得过且过。说穿了,就是自私自利。
从表面上看,这些干部政治上没犯什么大错,经济上也没什么大过,似乎无刺可挑、无过可责、无可厚非。而实际上,其害大矣!其危害相对贪官,只是五十步笑百步!因为“懒官”“庸官”的“不作为”,决不是“曹归萧随”式的“无为而治”,而是以牺牲国家、集体、群众利益为代价的“自私自利”。一般普通老百姓“无为”倒也罢了,但干部们的“无为”危害可就大了。正所谓“庸医误一人,庸官误一方”。他们虽然没有像贪官那样贪污国家资产、吸食民脂民膏,但其年年拿国家俸禄,月月花纳税人的血汗钱,只享受、不干活,消极怠政、误国误民。其无所作为的庸人之举,败坏的是一方风气,祸害的是一方百姓,耽误的是国计民生,侵蚀的是改革开放和社会发展的健康肌体。于公,贻误了工作,延缓了建设,阻碍了发展,造成人力、物力、财力的巨大浪费;于私,也消磨了意志,颓废了精神,扭曲了人格,使得其人生价值的大贬值。于公于私,其害大矣!
当官决不能当成这样,当官就要当出个官样儿来!那么,到底什么“样”才是“官样”呢?真正的“官样”应该是铁肩担道义的任长霞;鞠躬尽瘁的牛玉孺;以身作则的郑培民;公正司法的宋鱼水。他们始终把群众的情绪作为第一信号,把群众的需要作为第一选择,把群众的利益当作最高利益,把群众的口碑视为最好奖赏;他们亲民、爱民、为民、利民,时时以民为本,处处为民着想,真正做到了“权为民所用、情为民所系、利为民所谋”。他们的“样”才是真正的官样,他们的“样”也才是中国的“脊梁”。
还有,对待“懒官”“庸官”决不能心慈手软,特别对一些“太平官”“无能官”“懒惰官”,该曝光的曝光,该批评的批评、该处罚的处罚、该辞退的辞退,真正做到“以业绩论英雄,凭实绩用干部”,真正做到“能者上、平者让、庸者下”。当然,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!“懒官”“庸官”患的是一种“作风病”、“机关病”、“衙门病”,绝非一两天形成,也不只发生在一两个人身上。要根治这一“顽症”,还得从全局入手、从长远打算,建立健全长效机制。要建立界定清晰的责任体系、科学合理的绩效考核体系、“严”字当头的责任追究体系;强化“官员问责制”、落实“责任倒查制”;也可从法治角度把行政不作为的责任纳入国家赔偿范围,让“懒官”、“庸官”为自己的行为“埋单”,吃不了那就兜着走!
其实,官样也是一种心境,需要监督,更需要自省。“为官者”理应时时扪心自问,我们的一举一动、一言一行是否对得起国家的栽培、人民的嘱托、组织的信任,是否对得起当年的誓言、历史的重任和自己的“良心”。“无功即是过”“无功就是罪”,我们必须坚决摒弃“不以庸为耻,反以庸为荣”的错误思想,坚决把思想从“当多大官就有多大权”转到“当多大官就有多大责”上来,真正做到知民情、懂民意、惜民力、解民难,真正做到“以民为本、敢担重任!”
“当官不为民做主,不如回家卖红薯”!为官一任,就应造福一方,当官就应当出个官样儿来。
谢谢大家!
(编辑 陈文科)